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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中医执业医师考试资料:发病的标本兼治
1.“本”和“标”的概念
本和标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有多种含义,主要是用以说明病变过程中各种矛盾的主次关系。如从邪正双方来说,则正气是本,邪气是标;从病因与症状来说,则病因是本,症状是标;从疾病先后来说,则旧疾、原发病是本,新病、继发病是标。
2.缓则治本
指在病情缓和、病势迁延、暂无急重病状情况下,即应着眼于疾病本质的治疗。
3.急则治标
指标病急重,甚则影响本病的治疗,则当先治,故急治其标病。如病因明确的剧痛, 先止痛;如肝病基础上的臌胀腹水,则肝血瘀阻为本,腹水为标,则当先治标病腹水;又大出血而危及生命,不论何种原因所形成,均应紧急止血以治标,待血止再缓治其本。
4.标本兼治
指标病本病并重,或标本均不太急时,则当标本兼顾,予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