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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中医执业医师考试资料:发病的正治与反治
指所用药物性质的寒热、补泻效用与疾病本质和现象之间的逆从关系而言。故说“逆者正治,从者反治”。
1.正治
指采用与其疾病证候性质相反的方药进行治疗的原则。又称‘‘逆治”。包括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等原则。
2.反治
指顺从病证的外在假象而治的原则。又称“从治”。但究其实质,仍是在治病求本原则指导下针对疾病本质而进行的治疗。主要包括如下四种:
(1)热因热用:即以热治热,是指用热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热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阴盛格阳的真寒假热证。
(2)寒因寒用:即以寒治寒,是指用寒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寒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阳盛格阴的真热假寒证。
(3)塞因塞用:即以补开塞,指用补益方药来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病证。适用于体质虚弱,脏腑精气功能减退而出现闭塞症状的真虚假实证。如血虚的经闭、肾阳虚的尿少癃闭、脾虚的纳呆和脘腹胀满病证、年老或久病精血津液不足的便秘等,均应以补益药进行治疗。
(4)通因通用:即以通治通,指用通利之方药治疗具有实性通泄症状的病证。适用于因实邪内阻出现通泄症状的真实假虚证。如食积所致的腹痛,泻下不畅,热结旁流;瘀血所致的崩漏;膀胱湿热所致的尿频、尿急、尿痛等病证。其治疗可分别采用消导泻下、清热泻下、活血祛瘀,以及清利膀胱湿热等方法,即属“通因通用”之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