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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基础理论考试复习资料第一讲:第三单元
二、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阴阳的相互关系)
(一)阴阳的对立制约
阴阳对立是指自然界一切事物或现象都存在着相互对立的阴阳两个方面,如上与下、左与右、天与地、动与
静、出与入、升与降、昼与夜、明与暗、寒与热、水与火等等。
阴阳制约,是指事物阴阳中的一方可抑制和约束与之相对立的另一方。
由于阴阳的相互制约,使阴阳达到统一,维持相对的动态平衡,称之为“阴平阳秘”。若阴阳双方中某一方
过于亢盛,则对另一方过度抑制和约束,可致另一方的不足;反之,某一方过于虚弱,对另一方的抑制和约束
不足,可致另一方偏亢。这样,阴阳双方失去了相对的平衡,引起“阴阳失调”,故导致疾病的发生。
(二)阴阳的互根互用
阴阳互根,是指一切事物或现象中相互对立的阴阳两个方面,总是相互依存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
面而单独存在。
阴阳互用,是指阴阳双方的某一方不断地资生、促进和作用于另一方。
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即概括了机体物质与物质之间、
功能与功能之间、功能与物质之间的相互为用的关系。在相互为用的双方中,某一方虚弱日久。必导致另一
方的不足,继而出现“阴损及阳”或“阳损及阴”的病理变化。
阴阳的互根互用是阴阳转化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