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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医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少数民族医医师资格准入制度改革,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委托,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于8月3日在贵阳召开国家少数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研讨会。局医政司、政策法规与监督司、人教司相关同志出席会议,中医药院校资深老师和有关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参加研讨。会议由贵州省卫生人才交流培训中心承办。
会议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主任陈伟主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处副处长王瑾介绍了少数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背景,与会人员对国家少数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进行了讨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赵文华对国家少数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要求在整体设计、民族和谐等基础上加快推进少数民族医医师资格准入制度改革。
少数民族医药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建立更加符合少数民族医药特点的医师资格考试准入制度,是促进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发展的必然要求,鼓励中医和少数民族医从业人员互学、互鉴、互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标准,可通过考核、考试两种途径获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解决从业人员合法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