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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汶川县政府网站对医师资格注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公示公开,环球网校小编为您带来了相关信息,请您查阅。
汶川县医师执业注册 | |
序号 | 5 |
权力类型 | 行政许可 |
权力项目名称 | 医师执业注册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
责任主体 | 汶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股 |
责任事项 | 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和受理条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审核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登录全国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查找并核实网上信息与申报材料内容是否相符)。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送达阶段责任:对许可的制发送达《医师执业证书》并在全国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中录入新的执业注册信息,对不予许可的制发送达《不予许可决定书》;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5、事后监管责任: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或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予以吊销执业资格的,收回并销毁当事人《医师执业证书》,并在全国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应信息。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责任事项依据 |
1-1.《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权力实施依据、权力行使规范程序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追责情形 |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医师执业注册许可申请不予受理、不予行政许可或不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医师执业注册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的; 3、擅自增设、变更医师执业注册许可审批程序或审批条件的; 4、在审查材料中接受托请徇私舞弊,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医师在非法执业中损害群众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 5、私自违规在全国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中录入虚假信息,致使对监管医师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 6、在事后监管中,发现医师执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后,不依法进行处置和查处,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7、在医师执业注册许可审批办理和事后监管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损失的; 8、在医师执业注册许可审批办理和事后监管中收受贿赂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腐败行为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监督电话 | 0837 62223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