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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实施办法》(内卫发〔2012〕1号)有关规定,受自治区委托,内蒙古赤峰市于2016年9月-11月开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环球网校分享赤峰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赤卫计办发〔2016〕124号
各旗县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实施办法》(内卫发〔2012〕1号)有关规定,受自治区委托,市卫生计生委决定于2016年9月-11月开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一)出师考核。
1.师承人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历,有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并经旗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自公证之日至2016年8月31日,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2.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医类别蒙医、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资格;
(2)从事蒙医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蒙医中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
(4)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
(5)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3.按照要求的形式与内容完成跟师学习任务。
(1)师承人员一对一跟师学习,指导老师带教师承人员一般为1名,不得超过2名。
(2)传统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蒙医或中医针灸、放血、针刀、针刺、手法、拔罐、熏蒸、药浴、沙疗、敷疗、刮痧、整骨术、震脑术、清肠术,以及常见急症针灸技术应用等蒙医或中医临床技术,蒙医或中医基本理论知识(含蒙医中医经典内容),蒙药学或中药学、蒙药或中药方剂学、蒙医或中医诊断学、针灸学,蒙医或中医内、外、妇、儿科常见病证的病因病机、理法方药,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
(二)确有专长考核。
⒈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但在中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传统医学医疗实习活动)。
⒉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二、考核方式
(一)出师考核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确有专长考核包括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和综合笔试。
(二)出师考核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临床实际本领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的方式。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综合笔试,均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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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实施办法》(内卫发〔2012〕1号)有关规定,受自治区委托,内蒙古赤峰市于2016年9月-11月开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环球网校分享赤峰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如下:
三、申报程序
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向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参加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旗县区卫生计生局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上报市卫生计生委。经市卫生计生委审查符合考核条件的,准予考试;不符合考核条件的,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考核者说明理由。
四、需提交的材料
(一)出师考核。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4.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蒙医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原件);
6.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
已在市卫生计生委备案的人员只需提供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二)确有专长考核
⒈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⒉本人身份证明;
⒊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2张;
⒋申请人所在地旗县区卫生计生局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⒌两名从事相关专业的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证明材料及两名执业医师的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核实后退回)和复印件。
6.居民和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评议评价表各30份。
五、其它事项
(一)报名时间。各旗县区卫生计生局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1日。申报表请自行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考核时间:2016年11月12日,考核地点:赤峰市蒙医中医医院。
(三)报名费用。按照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350元/人)收取,作为考务工作费使用。
(四)各旗县区卫生计生局要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对伪造有关证明文件取得考试资格或取得出师证书、确有专长证书者,一经发现,将收回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联 系 人:梅迎红
联系电话:5891063
附件:1.传统确有专长人员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证明.doc
赤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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