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剂应用时需注意
和解剂性质平和,无明显寒热补泻之偏
和解剂既可用于纯虚证,也可用于纯实证
外邪在表,未入少阳者,可先以和解剂缓少阳之急
和解剂偏于扶正补中之功
和解剂仅用于肝脾不和病证
和解剂使用时需注意:
(1)临床依据病证不同,应分别选用和解少阳、调和肝脾、调和肠胃的治法与方剂。
(2)和解剂组方配伍较为独特,既祛邪又扶正,既透表又清里,既疏肝又治脾,无明显寒热补泻之偏,性质平和,作用和缓,照顾全面,所以应用范围较广,主治病证较为复杂。然而,该法毕竟以祛邪为主,纯虚证不宜使用,纯实证者亦不可选用,以免贻误病情。
(3)凡外邪在表,未入少阳者;邪已入里,阳明热盛者,均不宜使用和解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