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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材料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 2月20日—2月28日(节假日除外,即2月23、24日现场审核暂停)。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请按照下表代码类别分类,有序到场取号排队办理。
地点:厦门市医学交流服务中心1楼(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花南路10号)。
咨询电话:2029611(现场审核前咨询)
二、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规定,现场提交的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书”一份。
2、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以下相应材料
(1)普通医学类中专毕业生户籍与毕业院校不属于福建省的需提供经户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允许异地中专在省(区、市)招生的证明及毕业院校当地教委批准院校设置本专业批文。
(2)专科学历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必须超过3月31日(非“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及以上学除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外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专升本医学本科生需要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当年毕业研究生学历需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研究生当年毕业证明和当年毕业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点击附件下载)各一份(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后需在8月20日考试前送考点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4、“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一份(点击附件下载)。
5、带教老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试用单位或注册单位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需提交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一致的小二寸白底彩照(照片背面请备注考生姓名及报考类别)。
8、其他相应材料
(1)助理升执业考生,需提供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助理执业证书上无法体现注册年限满足报考要求的需提供变更记录证明)。
(2)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毕业)需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点击附件下载)。
(3)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在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后,应向提供其学历教育的所在高等院校提出实习申请,需提交《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及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试用考核机构必须为毕业院校附属医院)。
(4)非大陆医学学历,其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文件规定。
(5)报名参加加试的考生需提供《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点击附件下载)。
(6)考区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单位通知滞后,未能提前备案的考生,需重新提交备案表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原因说明函。
注:审核现场,无法补报名。
试用期考核证明模板下载(请考生按需求下载填写):
应届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模板】
非应届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模板】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模板】
其他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表格下载: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当年毕业研究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附件查看及下载地址:http://www.xmma.org.cn/news/?7_1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