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不属于中药处方的
医疗机构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药品名称、数量
药品金额
治疗方案
发药药师签名
中药处方由三部分组成。
1.前记
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中医临床诊断及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正文
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3.后记
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