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药品经营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经营的,企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期限是
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
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
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至3个月期间
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至2个月期间
药品经营企业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至2个月期间向原发证机关提出重新审查发证(延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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