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界定和专有标志的说法,错误的是
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分别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两者均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未作为药品生产和使用,具有成瘾性或者成瘾潜力且易被滥用的物质为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发现医药用途,调整列入药品目录的,不再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标签必须印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志
考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界定和专有标志。麻醉药品没有第一类、第二类这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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