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标识的行为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的行为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的行为
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不实手段对自己的商品、服务做虚假表示、说明或者承诺,或者不当利用不同类别的商业标识制造市场混淆,使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