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该企业的营业场所具有:货架和柜台,监测、调控温度的设备,经营冷藏药品的专用冷藏设备。该企业的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第二类精神药品陈列在处方药专区,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冷藏药品放置在冷藏设备,非药品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
关于该企业营业场所设施设备的说法,错误的是
该企业经营中药饮片,还应具有存放中药饮片和处方调配的设备
该企业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当具有符合安全规定的专用存放设备
该企业营业场所内应当具有储存药品的货架和柜台
该企业如果开展药品拆零销售,还应具有所需的调配工具、包装用品
考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零售主要内容。(1)药品零售企业经营中药饮片的,应当有存放饮片和处方调配的设备。 (2)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品种和罂粟壳的,应当有符合安全规定的专用存放设备。(3)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应当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并与药品储存、办公、生活辅助及其他区域分开。 (4)药品零售企业拆零销售的,应当有药品拆零销售所需的调配工具、包装用品。
关于该企业药品陈列的说法,错误的是
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
第二类精神药品应陈列在处方药专区
拆零销售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
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