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有权复印的病历资
体温单
医嘱单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
住院志
考察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处置。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不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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