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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全国执业护士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根据2010年7月1日实行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第十二条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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