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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变更工作地点需要办理的事项

|0·2013-10-28 11:32:25浏览0 收藏0
摘要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学员提问:您好。我一直在北京的医院做护士,现在因为个人原因准备去浙江工作。请问变更工作地点,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环球网校医学考试网老师回复:您好,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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