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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辅导:口对鼻人工呼吸

|0·2013-03-11 10:22:22浏览0 收藏0
摘要 口对鼻人工呼吸

  有些情况下,不能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如牙关紧闭、口部严重损伤或抢救者不能将病人口部完全紧密地包住等。这时应采用口对鼻人工呼吸。具体方法:一手按于前额,使病人头部后仰,另一手提起下颌,并使口部闭住,抢救者深吸一口气,然后用日包住病人的鼻部,用力向病人鼻孔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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