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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2013年执业护士基础护理第五节: 卧位和安全的护理汇总
1.仰卧位
(1)去枕仰卧位
适用范围
① 全身麻醉未清醒或昏迷病人
② 脊髓麻醉或腰椎穿刺后6~8小时的病人防止颅内压降低所引起的头痛
(2)中凹卧位(休克卧位)
1)适用范围:休克病人。
2)实施 抬高头胸部约10°~20°,抬高下肢约20°~30°。
2.半坐卧位
(1)适用范围
1)心肺疾患引起呼吸困难的病人
2)胸、腹、盆腔手术后或有炎症的病人
3)腹部手术后病人
4)某些面部及颈部手术后病人
5)疾病恢复期体质虚弱的病人
(2)实施:先摇起床头支架呈30°~50°,再摇起膝下支架,床尾置一枕。
3.端坐卧位
(1)适用范围
1)支气管哮喘发作时,极度呼吸困难的病人。
2)急性肺水肿、心力衰竭、心包积液病人。
(2)实施:床头70°~80°角,膝下15°~ 20°角
4.俯卧位
适用范围
(1)腰、背、臀部有伤口,不能采取平卧位或侧卧的病人。
(2)腰、背部检查,胰胆管造影检查等。
(3)缓解胃肠胀气所致的腹痛。
5.头低足高位
(1)适用范围
1)肺部分泌物体位引流
2)十二指肠引流
3)产妇胎膜早破时
4)跟骨、胫骨、骨盆骨折牵引
(2)实施:床尾垫高15~30cm
6.头高足低位
实施:床头垫高15~30cm
7.膝胸位
适用范围
(1)矫正子宫后倾及胎位不正
(2)肛门、直肠、乙状结肠检查及治疗
(3)促进产后子宫复原
8.截石位
适用范围
(1)会阴和肛门检查、手术或治疗时
(2)产妇分娩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