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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护士守则:
1、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向病员透露不利于情绪稳定的病情和愈后等情况,必要时由主管医师与病员家属或单位取得联系。
2、向新入院的病人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了解病员的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3、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了解对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方面的需求和意见,并尽可能帮助解决,如难以达到病员要求时,要做好解释工作。
4、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病员休息,晚九时至早六时及午睡时间一般不安排检查和治疗,以保持病房安静。
5、抢救危重病员和进行死亡料理时应用屏风遮挡,要保持镇静,避免影响其他病员。
6、对病员的态度要亲切和蔼,语言要温和,对个别病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治疗原则。
7、不对病员谈论其他医院或本院其他科室治疗和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8、给病员做检查和治疗时要耐心细致,选用合适的器械,尽量减轻病员痛苦。给病员换药、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遮挡或到治疗室处理。
9、手术病人,术前做好解释和安慰工作,以消除病员顾虑,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10、保持病房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流通空气,痰盂、污敷料桶和垃圾要及时处理,督促保洁员对厕所及大、小便器用后要随时冲刷,定期进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