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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卫医发〔2012〕25号)文件要求,现将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名条件
(一)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
(二)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可为本校应届毕业生集体办理报名。
(三)军队院校从地方招收的计划外学生,如其招生计划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生学历也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能报名参加护士资格考试。
二、报名提交材料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一份交考生用于考试确认,一份交各卫生局留档备查);
(二)毕业证原件;
(三)身份证原件(二代);
(四)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符合审核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交派遣证原件。如无法提交原件的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档案存放地公章,无公章视为无效。
有条件的考生可以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黑龙江中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用于辨别学历真实性)。
(五)2012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提供录取入学三联单复印件(逐页加盖学校公章),如更改专业,须提交经省教育厅同意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网址: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
报名时间:2012年1月30日―2月12日
(二)现场确认
各县考生请将材料交至县卫生局,由各县卫生局代为收取统一交市卫生局确认,具体时间由各县卫生局安排;其他考生按要求到市卫生局确认。
市卫生局确认时间:2012年2月13日―2月14日。
现场确认地点:双鸭山市卫生局七楼会议室(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中段卫生大厦)。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及时间
专业实务5月19日9:00―11:30
实践能力14:00―16:30
五、收费标准
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中规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报名费为15元/每人,报考资格每人每科50元(其中含代收费)。
六、其他要求
(一)申请参加2012年护士资格考试的考生,应该在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人事档案所在地的考点办公室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考生在报名过程中要诚实守信,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生报名提交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信息内容不得有人工涂改,且必须与网上所填报内容相符,经考点核对后,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各县卫生局统一收取辖区内考生的报名材料,并填写汇总表(附件2),于2月13日―14日将报名材料报至市卫生局医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