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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办事指南

安徽政务服务网·2020-07-10 09:46:51浏览57 收藏11
摘要 2020安徽芜湖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受理条件是什么?申请材料有哪些?办理流程是怎样的?环球网校执业护士频道带来安徽政务服务网发布的“2020安徽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办事指南”,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完成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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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护士执业注册的前提是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你是否报名参加了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呢?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届时将以短信形式提醒大家何时打印准考证,何时参加考试。

2020安徽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办事指南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护士执业注册
目录子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23014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实施编码
11340200MB1531858W300012301400001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窗口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网通办)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到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七楼卫健委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6:30
所属部门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所属区划
芜湖市
实施主体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省级/直属,市级/隶属,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行使内容
1.《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七条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2.《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皖政〔2014〕4号)附件6部分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序号10,将除省属医疗机构外的护士变更注册、护士延续注册下放市、县卫生主管部门,护士执业注册的首次注册继续由省级卫生部门承担。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37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皖政【2019】44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卫医发【2019】142 号,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护士执业注册(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等,下同)下放至设区的 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护士执业注册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一)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护士执业注册(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等,下同)下放至设区的市 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护士执业注册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二)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非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委托设区的市级、省直管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册。
(三)省属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注册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53-2963064)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窗口收取
结果名称
护士执业证书
结果样本 执业证书.jpg
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53-2963067
咨询方式
0553-2963064
审查标准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五)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需提供安徽省内二级甲等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受 3 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年审年检
每5年延续注册一次
设定依据
1.《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中“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受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手册
必要
电子件1份
申请人提供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完成教学、综合医院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
申请人学历证书
无需提供
电子件1份
实现网络核验后,该项材料取消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

护士执业注册审核申请表
必要
电子件1份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官网电子表单下载,按要求准确填报,申请人提供
详见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无需提供
电子件1份
实现网络核验 后,该项材料取消
真实有效
二级及以上设立健康体检科的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 医院出具的申请人 6 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粘贴照片 1 张)。
必要
电子件1份
符合体检要求的医院出具,申请人提供
请参照申请表第二页填表说明
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必要
电子件1份
申请人提供,也可书面承诺。
请参照申请表第二页填表说明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无需提供
电子件1份
实现网络核验后,该项材料取消
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
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彩色近照
必要
电子件1份
申请人自备
见表格
安徽省内二级甲等 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受 3 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非必要
电子件1份
申请人自备
安徽省内二级甲等 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受 3 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网站,根据办事指南要求在线办理提交申请材料,或者到市民服务中心七楼市卫健委窗口报送材料,同时登陆安徽医疗便民平台医师护士电子注册系统(http://ah.cndocsys.cn/)提交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2.决定:窗口工作人员报窗口首席代表签批,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办结: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25个工作日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王婷/丁玉杰/孙震/李刚
市卫健委窗口受理岗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决定
0.5个工作日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褚鸣
市卫健委窗口决定岗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由实施机关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办结
0.25个工作日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王婷/丁玉杰/孙震/李刚
市卫健委窗口办结岗
根据审批决定,按照办理时限及时办结。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安徽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办事指南”。想要考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是不是已经参加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了呢?小编整理了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历年真题、记忆口诀等备考资料,点击下方按钮,或者点击此处,即可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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