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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务服务中心护士延续注册服务指南
一、项目名称:护士延续注册
二、审批类型:即办件
三、受理机构: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设定依据:
1、《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2、《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第十六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皖政〔2014〕4号)附件6部分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序号10,将除省属医疗机构外的护士变更注册、护士延续注册下放市、县卫生主管部门,护士执业注册的首次注册继续由省级卫生部门承担。
五、申报条件:申请护士延续执业注册应符合《护士条例》规定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六、申报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1份);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1份)
(三)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原件1份);
七、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不予办件的书面说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窗口审查→行政审批科决定→ 窗口发证或邮寄
八、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双休日、国家规定节假日除外
十、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一、数量限制:无
十二、决定证件:护士执业证书
十三、结果送达:现场领取;邮寄送达
十四、年检要求:无
十五、联系电话:0557-7095052
十六、监督电话:0557-7090148
十七、办理地点: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卫计委窗口
十八、互联网办理链接:http://sz.ah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