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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通知
根据《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我市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深卫计人事〔2018〕26号)要求,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包括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2019年1月8日,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现就宝安区现场确认安排如下:
一、宝安区报名点确认时间和地点
1、各区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由各单位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确认,于2019年1月9日(星期三)下班前将本单位材料及确认表报送至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306室。
2、区内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和民政、公安、司法、军队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等):
各考生于2019年1月7日至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324室进行现场确认。
二、报名提交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列好):
(一)《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须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意见及公章);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鉴定证明;
考生为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的,需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四)工作经验证明(见附件1)
(五)凡2014年11月11日后毕业(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的护士临床实习证明。申请报考人员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
考生到报名点确认材料时需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须单位验印盖章),证书原件经报名点审核后退回给考生。考生须在报名点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单签字确认。并将报名信息确认单订在报考材料后面一并提交给报名点。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学历可以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此规定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和注册中依据有效。
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的(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学信网学历查询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持国外院校所获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同时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其他事项
(一)自2019年5月3日至5月19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按期参加考试。
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要求,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队人员有效证件(包括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的军(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名时提供的证件一致)参加考试。
(二)考试成绩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在网上查询成绩和打印成绩单。
(三)自2019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本人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并做好资料留存工作。成绩合格证明不再由考试机构打印和分发。
(四)考试收费。现场缴费,每科66元,两科共收取132元。
附件:点击下载
1.工作经历证明参考样本
2.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