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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等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报名点:
按照《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8〕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8〕130号)和黑龙江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黑护考办函〔2018〕4号)文件要求,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继续实行人机对话考试(以下简称机考),为做好我考点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护考)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各报名点考试管理机构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审定考生报名资格,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严禁参加考试。
(一)报名条件
1.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2.申请人为在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报名点报名,学校也可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3.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到所在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报名。
4.军队院校从地方招收的计划外学生,如其招生计划未经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其学生学历也未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可,不能报名考试。
(二)报名材料
1.《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考生用于考试确认,一份各考点留档备查);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派遣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出具部门公章)(无派遣证出示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相关教育部门的证明材料);
5.2019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报考申请文件并附报考考生名单,统一提供入学录取三联单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逐页加盖学校公章),报考考生名单顺序同录取三联单顺序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如更改专业,须提交经省教育厅同意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对应部门公章。
6.毕业证为外省院校颁发的考生,如在黑龙江考区参加考试,应满足工作单位隶属黑龙江辖区或户籍所在地为黑龙江省的条件。除按照黑龙江考区、各考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当年报考时黑龙江省教育厅同意招生的计划(如同意外省在本省招生的文件)或毕业院校所在地出具的《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用于佐证学历真实性)。
7.各报名点辖区内学校组织的培训班的考生,不得在学校内报名,要严格按照应届和非应届毕业生的要求申请报名。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1.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8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各报名点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在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24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工作。考生须根据报名要求携带《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资格审核。各报名点管理机构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时间为2019年1月5日--1月16日期间,补材料时间同为审核期间。
3.报名信息修改。考点考试管理机构登录考务管理系统,登记、审核考生基本信息修改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前。
(四)报名工作要求
1.大庆市内申请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该在大庆市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到工作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负责根据实际情况统一采集考生照片。
2.大庆考点2019年共设11个报名点:肇源县卫计局、肇州县卫计局、杜蒙县卫计局、林甸县卫计局、萨尔图区卫计局、让胡路区卫计局、红岗区卫计局、大同区卫计局、龙凤区卫计局、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各报名点负责承担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工作。
3.2019年考试报名将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各报名点要按照考点规定的时间,做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及审核工作。各报名点考试管理机构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审核工作中凡有违规、舞弊行为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全市通报。
4.各报名点要加强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必须告知考生报名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5.各报名点所有考试报名审核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遵守国家保密法,扎实做好宣传工作,让每个考生都明确相关政策,做到指导具体,服务周到。
6.各报名点应认真做好报名现场集中确认和审核期间集体工作的组织管理,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7.考生报名提交的《2019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信息内容不得有涂改,申请表信息填写准确完整考生确认无误后再由本人签字,资格审核过程中所有申请考试的考生需要提交各类证件的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8.报名点不得指派考生直接向考点咨询政策或到考点报考,对于报名过程中涉及的政策问题,报名点集中向考点反馈。对于审核不合格考生,考点反馈给各报名点,由报名点负责对考生解答。
(五)准考证和签到表打印
自2019年5月3日起,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入口”(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
(六)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9年考试继续实行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19年5月18-2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轮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5月18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19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20日 | 第五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六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七)收费标准
2019年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59号)、《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11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每人每科50元,不得收取报名费。各报名点要及时收取考生考试费用,按要求足额上缴考点,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1日。
二、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一)国家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为进一步推进电子认证服务工作,自2019年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成绩合格者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务请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做好本考点的宣传和说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