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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18年护士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2018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考试通过人员的成绩合格证明已发放至学校,现参照上级部门通知要求将我院考生合格证明领取及证书办理相关事宜做说明如下:
一、合格证明领取及使用:
(一)领取合格证明的考生范围:在我院报名参加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名单附后,见附件三)。
(二)合格证明领回后考生应交至工作单位,由单位负责为考生到所在地上级主管部门注册护士执业证书,注册有效期为两年。学校不提供执业证书注册服务。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
(一)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范围:在我院领取合格证明的考生。
(二)考生须提供办证所需材料,由学院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发给考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查阅实习就业处微信订阅号(潍护实习就业:sxjy05363225766)或学院官网(http://www.wfhlxy.com/)相关通知。
(三)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模版附后,见附件一)。填写表格时,一定注意要用黑色中性笔认真书写,可参照附件二填写。另在照片粘贴处粘贴一寸证件照片一张(该照片须与本人准考证照片同底版)。
三、证明领取及证书办理的地点和时间:
(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966号潍坊护理职业学院主校区医学技术楼B404。
(二)办理次序:参照附件三“合格人员名单”中“办理时间”一列,未按规定时间返校办理的考生,本批次不再安排办理。
(三)截止日期:2018年10月21日下午16时。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
(二)由于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为提交材料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代办人除携带考生应递交的材料外,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与考生本人关系证明(仅允许与考生在同一户口簿中的直系亲属代办)。
五、附件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