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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9号)、卫生厅及莎车县卫生局的要求,为规范我县护士执业注册办理程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执业注册:
(一)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申请人申请护士注册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A4纸);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A4纸);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用A4纸复印);
4、保证书(A4纸)
5、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临床实习证明(原件或用A4纸复印,复印件需盖公章);
6、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A4纸);
7、拟执业机构的聘用相关证明(A4纸);
8、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用A4纸复印);
9、申请人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相同)。
三、护士申请变更注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A4纸);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健康体检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六个月有效期);
4、拟执业机构的聘用相关证明(A4纸);
5、保证书(A4纸)
6、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用A4纸复印);
四、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4、拟执业机构的聘用相关证明(A4纸);
5、保证书(A4纸)
6、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用A4纸复印);
五、申请改错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改错申请表1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复印在A4纸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1张;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申请补办需提交的个人材料:
1.个人说明(单位,卫生行政部门盖章);
2.《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1份;
3.复印在A4纸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公告在地级报刊上的遗失声明整版原件;
5.申请人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1张。
七、其他事宜
(一)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二)各种表格下载后,用A4纸打印或复印。填表时要求字迹清楚,不得空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