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项目用款单位需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后
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前
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并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后
纳入国外贷款规划项目规划并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前
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借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及与贷款混合使用的赠款、联合融资等投资项目,项目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并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后,项目用款单位须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由国务院及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当包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内容,不再单独审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