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下列业务中,属于我国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的有( )。
信托投资
吸收公众存款
证券经营
发放贷款
从事银行卡业务
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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