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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煤炭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对优化煤炭开发布局、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加强煤炭规划管理等工作,提出十条具体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煤炭工业整体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能源保障。但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有效解决,同时遇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面临艰巨挑战和难得的历史机遇。
《意见》明确,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煤炭工业要遵循发展规律,着力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煤炭安全绿色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要坚持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原则,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配置生产要素,遏制盲目扩张和无序建设,控制重点地区、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要坚持提质增效、集约发展原则,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合理安排区域开发强度,推进煤炭及共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要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原则,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营造宽松政策环境。要坚持绿色开发、清洁利用原则,最大限度减少煤炭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依靠科技创新、强化监管,降低煤炭利用污染物排放。
《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煤炭工业发展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增强加快转变煤炭工业发展方式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重点做好优化煤炭开发布局、调整煤炭产业结构、加强煤炭规划管理、规范煤炭生产建设秩序、推进煤炭安全绿色开采、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煤层气产业化发展、营造煤炭企业良好发展环境、加强煤炭行业监督管理、统筹推进煤炭国际合作等工作,苦练内功、积极作为,通过煤炭行业自身主动调整适应形势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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