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特别推荐:2014咨询工程师(投资)报考专题 | 2004年-2013年咨询工程师考试真题汇总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围: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
范围:下列项目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① 城市建设;
② 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
③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该类项目应当在决策分析与评价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
① 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② 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危险性;
③ 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