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特别推荐:2014咨询工程师(投资)报考专题 | 2004年-2013年咨询工程师考试真题汇总
第八章 中国工程咨询行业组织和管理
充分发挥工程咨询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工程咨询行业管理的自律,对于工程咨询行业规范有序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章介绍我国的工程咨询行业组织以及工程咨询协会行业自律性管理;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政府部门对工程咨询行业实施的行政性管理。
第一节 中国工程咨询行业组织
中国工程咨询行业的各类工程咨询单位及人员,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自愿组成多家行业自律性协会。
一、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China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ngineering Consultants,CNAEC)是由从事工程咨询及其相关业务的单位、咨询工程师以及在工程技术经济领域富有咨询和管理经验的老师、学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代表中国工程咨询业的行业协会。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于1992年12月成立。其业务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为民政部。
(一)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的宗旨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在政府及有关各方与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其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竭诚为政府及有关各方和会员提供服务,积极反映工程咨询行业、会员的诉求,努力规范工程咨询行为,促进工程咨询事业又好又快地可持续发展。
(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的业务范围
(1)接受国家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参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发展规划、行业标准、行业准入条件及收费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承担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认定基础性工作,承担政府委托的相关服务,任务。
(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程咨询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等行现行约,推动工程咨询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并完善行业自律和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开展工程咨询行业调查研究和统计工作,组织和参加工程咨询学术交流活动,掌握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收集、发布相关信息,研究探讨工程咨询行业发展的方向、目标、体制、政策、管理等理论和实际问题,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本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举办或联合举办形势报告会和相关培训活动,推动工程咨询行业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帮助会员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
(5)组织交流并推广工程咨询单位改革和发展经验,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开展优秀工程咨询成果评选和推介等活动。
(6)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好“中国工程咨询网”,编辑出版《中国工程咨询》杂志等报刊和资讯材料,开展行业宣传和信息咨询服务。
(7)代表中国工程咨询行业加入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等国际组织并参加其重要活动,参与研究编写并翻译出版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FIDIC)等国际组织的重要文献和书籍,履行作为国际行业组织成员协会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开展交流与合作,指导、规范和监督会员的对外交往活动。
(8)代表中国工程咨询行业参加相关调查,加强与相关协会的联系及合作,调解或配合有关方面调解涉及本行业的纠纷和矛盾,向政府及有关各方反映会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维护和增进本行业及会员的正当权益。
(9)发挥行业监督功能,受理对工程咨询单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违规的投诉,并根据情节进行处理或配合有关方面处理。
(10)指导各地区工程咨询协会开展属地行业管理和自律业务,指导各地区和城市工程咨询协作网开展业务交流与合作,构建紧密型工作关系和一体化组织网络。
(11)组织完成政府和有关组织委托的其他任务。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成立以来,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根据章程规定的职能范围,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工程咨询单位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执业资格认定工作,不断加强行业自律,大力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为会员提供多方面的服务,成为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的行业协会。2011年荣获民政部颁发的“全国社会管理先进组织”AAAAA(5A)协会的称号。
(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的组织机构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组织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组成。
1.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是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l年。
会员代表大会拥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①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②选举和罢免本协会理事;③审议本协会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④审议会费收取标准和办法;④决定本协会终止事宜;⑥决定本协会其他重大事宜。
2.理事会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拥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每年召开1次会议,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理事会的职权是:①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③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③聘请高级顾问、名誉会长、顾问;④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⑤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⑥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⑦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⑧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⑨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⑩制定内部管理制度;⑪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3.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一般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下述职权:①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②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③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④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⑤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和解聘;⑥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⑦制定内部管理制度;⑦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4.常设办事机构及分支机构
(1)秘书处。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内设政策研究部、业务协调部、国际合作部、信息培训部、办公室等职能机构,承办协会具体事务。
(2)分支机构。根据工程咨询涉及国民经济多数行业的实际情况,以及与FIDIC对口开展工作的需要,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设立了石化分会、FIDIC文献编译委员会、项目管理指导工作委员会等分支机构,从事专业及学术活动,承担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交办的工作。
5.组织机构负责人及职权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的领导层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方可任职。
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方可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名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并确定其工作分工。
副会长的岗位职责由分工决定。
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工作。秘书长主要行使的职权包括:主持秘书处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工作;提名秘书处各部室、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秘书处一般工作人员的聘用;处理协会日常事务。
二、地区工程咨询协会
目前中国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青岛市、大连市5个计划单列市,都相继成立了地区工程咨询协会,个别省会城市也成立了地区工程咨询协会。
各地区工程咨询协会是在本地区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地区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部门为本地区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各地区工程咨询协会的宗旨、会员、组织机构、常设办事机构与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大同小异,只是限于本地区范围。
各地区工程咨询协会对本地区工程咨询业进行自律性管理,在业务上接受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指导。
三、其他相关协会
目前国内涉及工程咨询的其他协会还有: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中国设备监理协会、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中国注册建筑师协会、中国城市规划师协会等。现就其中部分协会的组织情况简介如下:
(一)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于1993年成立,是中国从事国际工程咨询业务的企业和咨询工程师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接受商务部的领导和管理。会员单位从事国内外大中型经济建设项目以及中国对外援助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业务。
(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于1985年7月成立,是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全国性社会团体组织。业务主管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员由勘察设计单位、地方协会、部门行业协会等级成。协会分会、工作委员会15个,还有一些个人会员、资深会员,基本涵盖了全国的勘察设计咨询单位。
(三)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于1993年4月成立,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工程监理单位组成的全国性团体,具有社团法人资格,业务主管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单位会员为工程监理单位,团体会员为地方建设监理协会。
(四)中国设备监理协会
中国设备监理协会于2004年5月成立,是由设备监理单位、设备设计单位、设备制造单位和有关的学术团体等方面的代表,以及与设备监理活动有关的个人志愿组成的全国性专业社会团体,具有社团法人资格,业务主管部门为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五)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1990年7月成立,是由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与工程造价管理的单住及具有注册资格的造价工程师和资深老师、学者组成的全国性协会,具有社团法人资格,业务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六)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于2005年9月成立,是由我国从事招标投标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招标投标理论研究的机构、团体、老师学者,以及招标投标从业人员自愿组成的招标投标行业组织,是对外代表我国招标投标行业的协会,具有社团法人资格,业务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改革委。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