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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
执业资格制度是对专业技术关键岗位的“准入”管理,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延伸和发展。推行执业资格制度,是深化职称改革的重要内容。
一、建立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的背景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力资源走向市场化配置。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职业资格制度。1994年2月,原劳动部、原人事部印发《关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定》,把职业资格分为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执业资格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依法独立开业或从事某一特定专业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申请人专业(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1995年l月原人事部印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提出国家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社会公认、国际可比、事关公共利益的原则,在涉及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技术领域,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建立职业资格的申请,经人事部审核批准后,共同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颁布实施。
2001年12月,原人事部(现为人力资服和社会保障部)、原同家计委(现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人发[2001]127号),决定建立并开始实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
二、建立注册注册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的必要性
(一)是适应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基本不存在人才流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逐步走向市场化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专业技术人员成为人才市场的行为主体。这就需要建立一种与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相匹配的社会人才评价和使用的机制,以确认人才市场主体的行为能力,规范人才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人才市场正常秩序,从而保证具有高素质的优秀人才走上合适的工作岗位。这是对国家、社会和个人负责任的表现,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建立了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客观、公正、科学的社会化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工程咨询从业人员在具有社会认可的职业道德、学识、技术和能力后,进入全国统一有序、开放竞争的高端人才市场,在市场中其价值得到充分检验和发挥,有利于激发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工作热情。同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对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权利、义务、责任作出规定,制度要求他们成为负责任的人才市场主体。
(二)是扩大对外开放和开拓国际市场的需要
我国加入WTO后,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日益密切,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我国工程咨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必须与国际认同的制度相兼容,才能很好地融入国际社会。
世界工程咨询业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咨询工程师已经普遍实行个人注册制度而非单位资格等级制度,强调个人执业的风险和责任。我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能够使称谓及其管理与国际接轨,改变我国长期以来以单位资质为唯一管理对象的现状,促进我国工程咨询业在管理上尽快与国际社会融合,而且这一制度的建立,反映了我国工程咨询业国际地位不断上升、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的需要,有利于全行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市场准入上对等享受国民待遇,更大幅度地参与国际竞争,大力拓展国际工程咨询业务。
(三)是促进工程咨询人员素质和水平与时俱进的需要
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国家每年投入巨资,加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再生工程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等重要领域的大规模建设,工程咨询的任务愈加繁重。随着工程项目向大型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工程咨询服务的能力也需要相应提高。加入WTO以后,我国工程咨询业处在“国内市场国际化、国际竞争国内化”的完全开放形势下,工程咨询涉及的国内外各种复杂因素大量增加,而且不稳定、不确定的现象大量出现。这就要求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素质和能力与时俱进,知识面相应拓展,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要相应加强。实施注册咨询工程师 (投资)执业资格制度,可以通过考试保证公认的执业水准,通过强化继续教育不断补充和更新知识,通过政府注册、执业管理检查是否胜任岗位需要,这就使工程咨询队伍整体素质水平的提高从制度上得到了可靠保证。
(四)是强化执业责任、提高咨询质量的需要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为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先后建立起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工程建设准备和实施阶段执业资格制度,以强化个人执业责任。而工程建设前期作为项目的一个重要阶段,所作的决策是否科学可靠,对投资的有效性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在项目建设前期投资咨询岗位建立个人执业资格制度更为重要。这一制度强调,只有取得注册证书的工程咨询人员才能够以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名义执业,并规定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专业和执业范围,从而加强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荣誉感、责任感,明确了其岗位责任。同时,注册制度还规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从事工程咨询活动,必须受聘予具有法人资格的工程咨询单位,由咨询单位外派任务;工程咨询单位出具的咨询成果,必须有负责该项目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签字盖章。如果因咨询质量给项目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工程咨询单位负责赔偿,同时工程咨询单位有权对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追偿连带责任。这就把工程咨询质量和责任落实到了个人,必将促进工程咨询质量的提高。
总之,建立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是适应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形势的需要,是促进工程咨询队伍向高水平迈进、增强同际竞争力的需要,是严格专业技术岗位准入、规范工程咨询服务行为、提高工程咨询服务质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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