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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4〕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试题题型 | |
4月12日 | 8:30―11:00 | 工程咨询概论 | 客观题 |
13:00―15:30 |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 客观题 | |
16:30―19:00 |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 客观题 | |
4月13日 | 9:00―11:30 |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 客观题 |
14:00―17:00 |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 主观题 |
二、考试地点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考试成绩管理
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见附件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考条件的,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3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一)报考流程
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考网站为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http://dg.gdkszx.com.cn),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 2014年 1月7日 9:00- 1月24日 17:00。操作流程如下:
1.填报信息。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考信息。属于东莞市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东莞市报名点, 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
2. 上传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本人近半年来的彩色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KB-20KB)。
3. 报名表打印。应试人员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4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后,将不准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 2014年1月7日 9:00- 1月25日 17:00。
支付前请仔细校对自己的报考科目,缴费确认后,费用自动汇入国库指定账户,一律不予办理退考、退费,填报资料不予修改。
特殊情况要求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请在报名期间及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原件到我办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5. 报名结束后,应试人员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成绩公布后,全科通过人员将报名表交所属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试人员可于 2014年4月7日 9:00- 4月11日 17:00登陆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试卷,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凡是在违纪违规处理期内的人员(含外省籍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已缴交的考务费在报名时直接上缴国库,不予以退费。
(三)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六、成绩查询和考后资格审核
(一)一般在考试后三个月公布,应试人员可登陆网站(www.gdkszx.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应密切留意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站公布的合格标准。成绩全科合格者应按东莞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网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
七、考试用书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服务工作,考试用书征订委托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应试人员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 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1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考部分科目人员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3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3科):
1.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2.获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4.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三)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中国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中国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
1.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中国台湾居民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报考条件的有关说明
根据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关于报考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问题的说明》(管发字〔2003〕03号),就上述报名条件中的一些问题做具体说明:
1. 报考人员不论是否离退休,也不受年龄限制。
2.“从业年限”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年底,按“满周年计算”。
3.“工程技术类”专业是指教育部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专业。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指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投标咨询、工程监理和管理咨询,以及与这8项范围相关的工程咨询管理、投资建设管理、教育和培训业务。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中第1款所称“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人员”,是指符合考核认定的条件,但因受数量控制而未通过的人员。这部分人员名单需由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第2款所称“主要完成人”是指原国家计委颁发的优秀研究成果(前称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建设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和优秀工程勘察金、银、铜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所有人员。
6. 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中第4款所称“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范围仅限于建设部和人事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中第1、2、4款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免考条件中指定的材料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中第3款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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