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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工程咨询单位:
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有关条款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620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于8月14日公告了批准的2013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名单,我会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无误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次申请单位
初次申请并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的单位,我会将根据申报信息中的联系方式尽快寄发证书。
二、非初次申请单位
重新申请、申请升级、扩大专业、扩大服务范围以及发生分立、改制等情况后重新申请的单位,请将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每个级别证书包括一个正本,两个副本)的证书页交初审机构,初审机构收齐后统一交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单位留存证书封皮。我会收到原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后尽快寄发新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三、联系方式变更确认
凡联系人、电话及地址等联系方式与申报信息发生变化的单位,必须下载并填写本通知附件(不要手工填写,以免因字迹不清而无法投递),然后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于8月27日17:00前传真至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原件请及时邮寄。
四、邮寄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1418室
邮政编码:100037
收 件 人:林小颖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林小颖
电 话:010-88337622
传 真:010-88337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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