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1.综合性评审$lesson$
(1)投标人的合格性:
①是否是合格的独立法人;
②投标文件有关各项要求签字处是否经过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人签署.
(2)投标保证金:
①金额是否达到要求;
②若提供的是保函,有效性是否满足投标文件规定,出具保函的银行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3)资格证明文件.
(4)经营范围.超出经营范围的投标书是不能接受的.
(5)业绩.严谨的招标文件应对投标人业绩有合理的衡量尺度,要求提供如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文件来证明.
(6)对商务条款的响应.主要审查交货期、质量保证期、付款条件和方式、适用的法律和仲裁等.
(7)其他.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各种资料是否齐全,如资质等级证书、ISO认证材料、最近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等.
2.技术评审技术评审主要考察所提供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以及技术指标的响应性等.
3.价格比较经过技术评审合格的投标书,进入价格评审和比较.
综合评标价法是指以投标价为基础,将各评审要素按预定的方法换算成相应的价格,在原投标价上增加或扣减该值而形成评标价格.评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书为最优.采购机组、车辆等大型设备时,较多采用这种方法.
评标时,投标价格以外还需考察的因素和折算为价格的方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运杂费用.发包人支付的额外费用包括运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换算为评标价格时,可按照运输部门(铁路、公路、水运)、保险公司,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公布的取费标准,计算货物运抵最终目的地将要发生的费用.
2.交货期.投标人限于设备制造的生产周期,投标书内承诺的交货时间可能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有出入.评标时以招标文件的"供货一览表"规定的具体交货时间作为标准.
3.付款条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条件来报价,对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一般可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4.零配件和售后服务.零配件以设备运行两年内各类易损备件的获取途径和价格作为评价要素.
5.设备性能、生产能力.投标设备应具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规定的生产效率.如果所提供设备的性能、生产能力等某些技术指标的保证值没有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的基准参数,则每种参数比基准参数降低1%时,应以投标设备实际生产效率单位成本为基础计算,在投标价上增加若干金额.
将以上各项评审价格加到投标价上后,累计金额即为该标书的评标价.
1.设备寿命期评标价法的概念.采购生产线、成套设备、车辆等除了衡量购买价格外,还要考虑运行期内各种后续费用成本,如备件、油料及燃料、维修等,如果这些费用较高时,可采用以设备寿命期成本为基础的评标价法.评标时使用的设备"寿命期"一般为从投产运行到第一次大修的年限.依据此期限标准再根据各投标书填写的说明情况,在投标价上加上该年限运行期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再减去寿命期末设备的残值.
2.折算为评标价的要素.这种方法是在综合评标价法的基础上,加上一定运行年限内的费用作为评审价格.除了综合评标价法折算的费用外,还需以贴现值计算成现值加以调整的费用包括:
(1)估算寿命期内所需的燃料消耗费;
(2)估算寿命期内所需购买备件的费用及维修费;
(3)估算寿命期末的残值.
当发包的设备采购合同金额较小,详细的量化评标显得不实际或不合适时,也可以采用打分法评标.
打分法是以按预先确定的评分要素重要程度确定分值比重并细化每一项的得分标准,由评标委员会分别对各投标书的报价和各种服务进行评审记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1.标底设备采购评标可以采用有标底或无标底的评审比较方法.
(1)无标底的评标由于各家产品的性能各异,往往标底不好设定.评标时按预定的评比内容对各投标书进行横向对比,单项指标比较时以各投标书中承诺指标最好者为基数,考察其他投标书的该项指标与基数的偏差度分别给予降分.应予注意的是,不是以某一投标书作为标准.如第一项要素的基数来源于A投标书,而第二项要素的基数可能取自于C投标书.
(2)有标底的评标目前国内设备评标经常采用以标底衡量的综合评分法,各项指标与标底接近者得分高.标底的内容包括标底价格、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等.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采购成熟定型的设备.
① 标底价格.按照目前该种设备的市场平均价格再下降某一百分数作为标底价格,以体现投标的竞争性.有标底价格时通常都设定以标底为衡量标准的允许偏差度上下限确定投标书入围范围,对于超过入围标准的投标书一般应予淘汰,但对标价低于标底下限且有科学合理措施的投标书,还应进行详细分析后再决定是否淘汰.
②标底交货期.交货期限应与施工进度计划综合考虑后确定,既不要迟于土建和安装施工的预期进度要求,也不要提前得过早.
③技术参数指标.应对影响设备运行效率的主要技术指标设定标底参数,过少可能对设备的评定不够全面,过多也会使评标的工作量加大很多,影响评标工作效率.
④ 相关服务费用指标.视合同的承包范围而定,可能包括设备运杂费、维修保养费、备品备件的售后服务费、技术培训费、安装调试指导费等.
3.评审要素分值的分配评审要素确定后,应依据采购标的物的性质、特点、生产的通用性程度,以及各要素对采购方总投资的影响程度来具体划分权重和打分标准,既不能等同对待,也不应一概而论.目前国内设备招标分值的分配还没有统一规则,此外给出的是部分项目采用的分配比例,仅供参考:
(1)投标价,65~70分;
(2)备件价格,0~10分;
(3)技术性能、维修、运行费,0~10分;
(4)售后服务,0~5分.总计100分.
打分法的好处是简便易行,评标考虑因素更为全面,可以将难以用金额表示的各项要素量化后进行比较,从中选出最好的标书.缺点是各评标人独立给分,对评标人的水平和知识面要求高,否则主观随意性较大.另外,加工订购招标时,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型号各异,难以合理确定不同技术性能的有关分值和每一性能应得的分数,有时甚至会忽视某一投标人设备的一些重要指标.若采用打分法评标,评分要素和各要素的分值分配均应在招标文件中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