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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电工程$lesson$
包括:供电电源、供电系统、谐波影响。
1.供电电源。供电电源包括当地电网、自备电源、电网与自备电源相结合。
(1)从电力系统取得供电电源
(2)自建电厂
(3)电源电压的确定
2.供电系统。
(1)负荷计算、负荷等级、功率因数补偿、电线和电缆、变配电所布置、容量、供电范围、主要设备选择等。
(2)自备电站规模、供电能力、发电机组与电网系统联络的形式。
(3)电源接入系统附供电系统图和供电协议书。
3.谐波影响。按照《电力系统谐波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项目要根据其非线性负荷特性,确定接入电网的谐波电流允许值,对超过规定允许值的项目,提出限制谐波电流措施。
(三)通信工程
(四)供热工程
(1)热源选择。
热源一般包括余热回收利用形成的热源、集中热源、企业自备热源。选择热源的次序为:余热利用热源,当地集中供热设施热源富余能力,对集中热源进行改、扩建、自建热源。
(2)热负荷确定。
(3)燃料选择。
(4)供热方案。热电联产方案必须按照以热定电和适度规模的原则进行。
(5)全厂蒸汽系统。
(五)维修设施
(六)仓贮设施
(1)仓库的组成。
(2)贮存方式。
(3)贮存期和贮存量。
(七)厂外配套工程
厂外配套工程的确定性往往与场址选择密切相关
1.厂外配套工程内容
(1)运输配套项目。
(2)公用工程配套项目。
(3)环保配套项目。
(4)其他配套项目。
2.厂外配套工程研究
厂外配套工程方案的设计要符合以下要求:
(1)根据项目生产特点和使用要求,结合项目所在地区的具体条件,遵照保证生产、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的原则进行。
(2)厂外配套工程建设应与城市、地区的规划相协调,要统筹安排,保证城市、地区的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
(3)要考虑使用管理方便,同时充分利用当地已有的条件和设施以及生产协作条件,力求减少工程量,节省投资。
(4)要符合环保,防止造成新的污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