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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施工总承包(Design―Build)$lesson$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因设计由承包商负责,减少了索赔;施工经验能够融人设计过程中,有利于提高可建造性;对投资和完工日期有实质的保障。但是,如果业主提出变更,代价非常大。
3.设计―管理总承包(Design―Manage)
设计―管理总承包模式通常是指由同一实体向业主提供设计,并进行施工管理服务的工程管理方式。
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三、由专业化机构进行项目管理的模式
1.项目管理服务(ProjectManagement,PM)模式
项目管理服务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的准备和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项目管理企业一般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对于业主而言,使用PM模式能够利用专业项目管理单位的管理经验,有可能缩短项目工期,总成本、进度和质量控制比传统的施工合同更有效。但是,增加了业主的额外费用;业主与设计单位之间通过项目管理单位进行沟通,不利于提高沟通质量;项目管理单位的职责不易明确。因而,主要用于大型项目或大型复杂项目,特别是业主的管理能力不强的情况。
2.项目管理承包(projectManagementContracting,PMC)模式
项目管理承包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除完成项目管理服务(PM)的全部工作内容外,还可以负责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初步设计(基础工程设计)等工作。项目管理承包企业一般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一定的管理风险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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