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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协调
建设项目管理,是为满足建设项目对于特定目标要求而进行的系统的、有效的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活动。“协调”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协调的内容包括人际关系、组织关系、资源供求、信息交换等方面,资源供求与信息交换协调可以统称为技术协调。从甲方工程管理的角度出发,建设项目管理中的技术协调的重点,主要是技术信息协调。
技术协调是目前建设项目管理相对较薄弱的环节。对于项目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而言,规划、设计、施工阶段自身有较完善的质保体系,有各自较为严密的标准、规范,但各阶段之间需要衔接,必然存在技术信息的相互流动。例如,施工单位对于设计使用功能的理解,以及对变更的掌握,设计单位对于现场和施工动态情况的了解等,都依赖技术信息交流;项目管理的对象,即工程实体本身,是一个由众多的环节构成的系统,项目管理实践证明,技术信息协调失败引发的问题在项目缺陷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技术信息协调是在各阶段间、工程各部位间以及各单位间(简称各子系统间)传递技术信息,对于其中的部分子系统,这些信息有时作为工作的标准或依据,一旦出错其损失可想而知。错误的技术信息一经传递,往往会在相对封闭的子系统中持续作用,或者对其他子系统引发连锁反应,直至出现矛盾后才被发觉,具有隐蔽性。正是由于技术协调是提供工作的依据、标准的保障,所以其意义重大。
甲方的技术协调应从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制约机制、协调程序等方面来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科学的项目管理内、外部结构项目管理组织是项目所有参与方的组成形式,其界面划分结构决定了技术协调工作的性质和工作量。一方面,甲方项目在必须分包时应适度,避免不合理肢解工程的做法。另一方面,项目管理结构的合理与否,应充分考虑甲方自身的协调能力。例如,工程的材料、设备是由施工总包,还是自行采购,甲方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自身管理能力及经济方面加以综合考虑。有时单从价格角度看是节省了,但却增加了大量的技术协调工作,客观上违背了集约化原则。
二、法律和经济的制约机制协调是管理的一部分,而管理是需要成本的。另一方面,协调失败必然招致损失。项目管理者为了避免和有效转移这类损失,应当重视法律和经济上的制约手段。
三、建立严密的协调管理程序管理的实践经验无疑是做好技术协调的良好条件,但是真正成熟的技术及信息协调应更多地依靠科学、严密、规范的协调程序,对每个环节进行多方面、多参数的客观分析与控制。强调组织与程序,弱化对个人技术能力的依赖,已是当今项目管理界的共识和将来的发展趋势。
从以上论述来说,甲方应使自己成为一个高效畅通的信息中心,使信息迅速畅达、准确无误地在各系统间流动、转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