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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1. 分类引导人口城镇化
2. 形成合理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3. 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4. 健全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分类引导人口城镇化
1. 对临时进城务工人员,继续实行亦工亦农、城乡双向流动的政策;
2. 对在城市已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进城务工人员,要创造条件使之逐步转为城市居民;
3. 对因城市建设承包地被征用、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村人口,要转为城市居民。
4. 鼓励农村人口进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定居,特大城市要从调整产业结构的源头人手,形成用经济办法等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机制。
二、形成合理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1. 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逐步形成以沿海及京广京哈线为纵轴,长江及陇海线为横轴,若干城市群为主体,其他城市和小城镇点状分布,永久耕地和生态功能区相间隔,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2. 已形成城市群发展格局的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区域,要继续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强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
3. 具备城市群发展条件的区域,要加强统筹规划,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龙头,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形成若干用地少、就业多、要素集聚能力强、人口分布合理的新城市群。
4. 人口分散、资源条件较差、不具备城市群发展条件的区域,要重点发展现有城市、县城及有条件的建制镇,成为本地区集聚经济、人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中心。
三、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四、健全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发展循环经济
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消费等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1.节约能源
l 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节能力度。
l 通过优化产业结构特别是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实现结构节能;
l 通过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实现技术节能;
l 通过加强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实现管理节能。
2.节约用水
l 发展农业节水;重点推进火电、冶金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抓好城市节水工作;加强公共建筑和住宅节水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和矿井水利用。
3.节约土地
l 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到2010年实现所有城市禁用实心粘土砖。
4.节约材料
l 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推广节约材料的技术工艺,鼓励采用小型、轻型和再生材料。
5.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l 推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制糖等行业实施循环经济改造,形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在重点行业、领域、产业园区和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发展黄河三角洲、三峡库区等高效生态经济。
强化促进节约的政策措施
1. 加快循环经济立法。
2. 实行单位能耗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
3. 完善重点行业能耗和水耗准入标准、主要用能产品和建筑物能效标准、重点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和取水定额标准。
4. 严格执行设计、施工、生产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
5. 实行强制淘汰高耗能高耗水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制度。
6. 推行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
7.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政府节能采购、合同能源管理。
8. 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石油替代产品开发的财税、价格、投资政策。
9. 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