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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
规划指标是对发展目标的量化,是考核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为社会市场主体提供参照和行为导向。
“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
第三节 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纲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了各项战略任务的首位,提出要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发展现代农业的目标和要求
坚持把发展农业生产力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值能力,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思路
发展现代农业
1.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3.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
4.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坚持把发展农业生产力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
增加农民收入
1.挖掘农业增收潜力
2.增加非农产业收入: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3.完善增收减负政策
改善农村面貌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3.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4.发展农村社会保障
培养新型农民
1.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
2.加强劳动力技能培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培养一大批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科技人员
3.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引导农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加农业和农村投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深化农村改革
1.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搞好土地承包流转中的仲裁服务。
2.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
3.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
4.稳步推进集体林权改革。
5.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
6.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
7.大力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
1.大型粮棉油生产基地和优质粮食产业工程。
2.沃土工程。
3.植保工程。
4.大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和中部四省大型排涝泵站改造。
5.种养业良种工程。
6.动物防疫体系。
7.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8.农村饮水安全。
9.农村公路。
10.农村沼气。
11.送电到村和绿色能源县工程。
12.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3.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1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中心环节,继续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竞争优势,调整优化产品结构、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布局,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工业由大变强。
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实现工业化仍然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历史性任务,但推进工业化的重点必须实现根本性转变,要从量的扩张为主,向质的提高和结构优化升级转变。
(一)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
提升电子信息制造业 :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集成电路、软件和新型元器件
培育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制药、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生物制造
推进航空航天产业:新支线飞机、大型飞机、直升机和先进发动机、机载设备
发展新材料产业:特种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纳米材料、复合材料、环保材料等“十一五”时期我国安排的高技术产业工程重大专项是:
(1)集成电路和软件
(2)新一代网络。建设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覆盖全国的数字电视网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移动通信示范网。
(3)先进计算。
(4)生物医药。
(5)民用飞机。
(6)卫星应用。
(7)新材料。
(二)振兴装备制造业
振兴重大技术装备:突破核心技术,提高重大技术装备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配套、加工制造和系统集成
提升汽车工业水平:自主创新能力,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发动机、汽车电子、关键总成和零部件
壮大船舶工业实力: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环渤海、长江口、珠江口造船基地“十一五”时期我国振兴装备制造业的重点是:
(1)大型高效清洁发电装备。
(2)超高压输变电设备。
(3)大型乙烯成套设备。
(4)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
(5)大型冶金设备。
(6)煤矿综合采掘设备。
(7)大型船舶装备。
(8)轨道交通装备。
(9)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
(10)数控机床。
(三)优化发展能源工业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优化生产和消费结构,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
有序发展煤炭:建设大型煤炭基地。鼓励有优势的煤炭企业实行煤电联营或煤电运一体化经营。调整改造重组中小煤矿。加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加强煤炭清洁生产和利用。发展煤化工,促进煤炭深度加工转化。
积极发展电力:以大型高效环保机组为重点优化发展火电。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积极推进核电建设。加强电网建设。
加快发展石油天然气:加快油气干线管网和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逐步完善全国油气管线网络。建成西油东送、北油南运成品油管道。适时建设第二条西气东输管道及陆路进口油气管道。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鼓励生产与消费可再生能源,提高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大力开发风能。加快开发生物质能。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
(四)调整原材料工业结构和布局按照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重组、提升水平的原则,加快调整原材料工业结构和布局,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提高产品档次、技术含量和产业集中度。
优化发展冶金工业。
调整化学工业布局:按照基地化、大型化、一体化方向,调整石化工业布局。优化发展基础化工原料,积极发展精细化工,淘汰高污染化工企业。
促进建材建筑业健康发展: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产品质量档次为重点,促进建材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五)提升轻纺工业水平着力打造自主品牌,提高质量,增加品种,满足多样化需求,扩大高端市场份额,巩固和提高轻纺工业竞争力。
鼓励轻工业提高制造水平。
鼓励纺织工业增加附加。
(六)积极推进信息化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提高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
加快制造业信息化。
深度开发信息资源。
完善信息基础设施。
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加快发展服务业
针对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的问题,《纲要》把加快发展服务业放在突出位置,强调要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拓宽领域、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功能、规范市场,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
(一)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主要面向生产者的服务业,细化深化专业化分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优先发展交通运输业;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有序发展金融服务业;
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
规范发展商务服务业。
1.优先发展交通运输业
一是加快发展铁路运输。
二是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络。
三是积极发展水路运输。
四是优化民用机场布局。
五是优化运输资源配置。建设上海、天津、大连等国际航运中心。
“十一五”时期我国航空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是:扩建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成都、深圳、西安、乌鲁木齐、郑州、武汉等机场,迁建昆明、合肥等机场,在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新建支线机场(铁路、公路、港口和水运重点工程,见本书第八章)。
2.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技术。
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
建立物流标准化体系,加强物流新技术开发利用,推进物流信息化。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整合,建设大型物流枢纽,发展区域性物流中心。
3.有序发展金融服务业
健全金融体系,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品种,提高服务质量。
规范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中小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鼓励金融创新,稳步发展综合类金融服务,支持发展网上金融服务。
积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小额信贷。
完善支付结算体系,提高支付清算效率。
健全金融市场的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系统。
发展境外金融服务和外汇风险管理、综合理财等。
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发展养老、医疗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发展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建立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巨灾再保险体系。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发展网上保险等新的服务方式。
4.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
一是改善邮政和电信基础业务,调整电信业务结构,发展互联网产业。
二是积极发展电子商务。
三是推进电子政务。
四是加强测绘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和开发利用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发展地理信息产业。
5.规范发展商务服务业
拓展和规范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经济仲裁等法律服务。
发展项目策划、财务顾问、并购重组、上市等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
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校准、检测、验货等经济鉴证类服务。
支持发展市场调查、工程咨询、管理咨询、资信服务等咨询服务。
鼓励发展专业化的工业设计。
推动广告业发展。
合理规划展馆布局,发展会展业。
丰富消费性服务业
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趋势,继续发展主要面向消费者的服务业,扩大短缺服务产品供给,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提升商贸服务业;
发展房地产业;
大力发展旅游业;
加强市政公用事业;
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
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
1.提升商贸服务业
鼓励发展所有制形式和经营业态多样化、诚信便民的零售、餐饮等商贸服务。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
2.发展房地产业
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房。
3.大力发展旅游业
全面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规范发展出境旅游。
4.加强市政公用事业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和公共交通场站,有条件的大城市和城市群地区要把轨道交通作为优先领域,超前规划,适时建设。
积极发展出租车业。
加强城市供排水、中水管网改造和建设,增强安全供水能力,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
合理规划建设和改造城市集中供热、燃气设施。
5.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
围绕便民服务,重点发展社区卫生、家政服务、社区保安、养老托幼、食品配送、修理服务和废旧物品回收等。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和网络化建设。
6.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
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
打破垄断,放宽准人领域,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
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比重。
公共服务以外的领域,要按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加快产业化改组。营利性事业单位要改制为企业,并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继续推进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采取积极的财税、土地、价格等政策,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的发展。
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推进服务业标准化。
大城市要把发展服务业放在优先位置,有条件的要逐步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纲要》提出要根据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和潜力,按照发挥比较优势、加强薄弱环节、享受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逐步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东中西良性互动,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趋向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体现了以人为本谋发展的理念,明确了缩小地区差距的导向,主要不是缩小地区间经济总量的差距,而是要缩小地区间公共服务和生活水平的差距。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推进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
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
推进西部大开发
1. 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通过国家支持、自身努力和区域合作,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 坚持以线串点,以点带面,依托中心城市和交通干线,实行重点开发。
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出境、跨区铁路和西煤东运新通道,建成“五纵七横”西部路段和八条省际公路,建设电源基地和西电东送工程。
4. 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继续推进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加强植被保护,加大荒漠化和石漠化治理力度,加强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加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和建设。
5. 支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强清洁能源、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及加工,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及其他有优势的产业。
6.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推进人才开发和科技创新。
7.建设和完善边境口岸设施,加强与毗邻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发展边境贸易。
8.落实和深化西部大开发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西部开发资金渠道。
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
1.东北地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在改革开放中实现振兴。
2.发展现代农业,强化粮食基地建设,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商品率和附加值。
3.建设先进装备、精品钢材、石化、汽车、船舶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发展高技术产业。
4.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抓好阜新、大庆、伊春和辽源等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搞好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治理。
5.加强东北东部铁路通道和跨省区公路运输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6.扩大与毗邻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
7.加强黑土地水土流失和东北西部荒漠化综合治理。
8.支持其他地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1.中部地区要依托现有基础,提升产业层次,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
2.加强现代农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建设,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强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
3.支持山西、河南、安徽加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发展坑口电站和煤电联营。
4.加快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优势产业的结构调整,形成精品原材料基地。
5.支持发展矿山机械、汽车、农业机械、机车车辆、输变电设备等装备制造业以及软件、光电子、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技术产业。
6.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点建设干线铁路和公路、内河港口、区域性机场。
7.加强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场体系。
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1.东部地区要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率先发展和改革中带动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
2.加快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提高产业素质和竞争力。
3.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着力发展精加工和高端产品。
4.促进加工贸易升级,积极承接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提高外向型经济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
5.加强耕地保护,发展现代农业。
6.提高资源特别是土地、能源利用效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7.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
1.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财政性投资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加快发展。
2.保护自然生态,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3.发展学前教育,加快普及义务教育,办好中心城市的民族初中班和高中班,加强民族大学建设和民族地区高等教育。
4.建设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社区,扶持少数民族出版事业,建立双语教学示范区。
5.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稳定民族地区人才队伍。
6.支持发展民族特色产业、民族特需商品、民族医药产业和其他有优势的产业。
7.优先解决特困少数民族贫困问题,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8.继续实行支持西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的政策。
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
1.健全市场机制,引导产业转移。
2.健全合作机制,形成以东带西、东中西共同发展的格局。
3.健全互助机制,发达地区要采取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方式帮扶欠发达地区。
4.健全扶持机制,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加大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国家继续在经济政策、资金投入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纲要》禁止开发的区域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1.分类引导人口城镇化
2.形成合理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3.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4.健全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分类引导人口城镇化
1.对临时进城务工人员,继续实行亦工亦农、城乡双向流动的政策;
2.对在城市已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进城务工人员,要创造条件使之逐步转为城市居民;
3.对因城市建设承包地被征用、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村人口,要转为城市居民。
4.鼓励农村人口进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定居,特大城市要从调整产业结构的源头人手,形成用经济办法等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机制。
二、形成合理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1.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逐步形成以沿海及京广京哈线为纵轴,长江及陇海线为横轴,若干城市群为主体,其他城市和小城镇点状分布,永久耕地和生态功能区相间隔,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2.已形成城市群发展格局的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区域,要继续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强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
3.具备城市群发展条件的区域,要加强统筹规划,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龙头,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形成若干用地少、就业多、要素集聚能力强、人口分布合理的新城市群。
4.人口分散、资源条件较差、不具备城市群发展条件的区域,要重点发展现有城市、县城及有条件的建制镇,成为本地区集聚经济、人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中心。
三、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四、健全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发展循环经济
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消费等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1.节约能源l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节能力度。
l通过优化产业结构特别是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实现结构节能;l通过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实现技术节能;l通过加强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实现管理节能。
2.节约用水l发展农业节水;重点推进火电、冶金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抓好城市节水工作;加强公共建筑和住宅节水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和矿井水利用。
3.节约土地l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到2010年实现所有城市禁用实心粘土砖。
4.节约材料l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推广节约材料的技术工艺,鼓励采用小型、轻型和再生材料。
5.加强资源综合利用l推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制糖等行业实施循环经济改造,形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在重点行业、领域、产业园区和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发展黄河三角洲、三峡库区等高效生态经济。
强化促进节约的政策措施
1.加快循环经济立法。
2.实行单位能耗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
3.完善重点行业能耗和水耗准入标准、主要用能产品和建筑物能效标准、重点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和取水定额标准。
4.严格执行设计、施工、生产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
5.实行强制淘汰高耗能高耗水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制度。
6.推行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
7.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政府节能采购、合同能源管理。
8.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石油替代产品开发的财税、价格、投资政策。
9.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