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考函[2006]45号
关于2007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7号)、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19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和《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三个科目,只参加《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和《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2、获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4、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三)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6年年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为2007年4月20日至4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4月20日 |
下午2:00-4:30 |
工程咨询概论 |
4月21日 |
上午9:00-11:30 |
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
下午2:00-4:30 |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
4月22日 |
上午9:00-11:30 |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
下午2:00-5:00 |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
三、考试成绩管理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成绩实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五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需持有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
(一)非首次报考人员,须于2006年12月8日至2006年12月2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二)首次报考人员操作程序如下:
1、报考人员须于2006年12月8日至12月16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填写提交《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
2、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照片两张。《资格审核表》需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并盖章。《资格审核表》中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证明,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咨询工程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核实,在规定栏目中签署意见并盖章,未设业务主管部门的,由本人所在单位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考人员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执照、军官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06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到北京建工培训中心(地址: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资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
4、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6年12月20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凡已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07年4月17日至4月19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
1、资格审核点联系电话:64165149
2、考试咨询电话:1605700、63959161、63959162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