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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4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人办发(2003)258号]
各市、州人事局、发展计划委员会,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7号)精神,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3〕159号)安排,为做好我省2004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由于受"非典"疫情的影响,2003年度的考试未能如期举行,推迟至与2004年度考试同时进行。2004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04年4月23-25日。
4月23日 下午2:00-4:30考工程咨询概论
4月24日 上午9:00-11:30考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下午14:00-16:30考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4月25日 上午9:00-11:30考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下午14;00-17:00考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2个科目的(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获得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7.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1.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2.获原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4.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截止于2003年12月20日。各市、州于2004年1月10日前将报名软盘报省人事厅考试中心。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按属地原则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领取并填写《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到当地人事局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报名手续。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工程咨询协会(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201号巴中宾馆714、715室,联系人:王道俊、冯毅,电话:86913095、86918895)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成都市科技培训中心(地址:成都市体育场路2号,电话:86628987,联系人:何红嘉、郭宏)办理考试报名手续。
四、考试信息管理按省人事厅考试中心RKWS的规定执行。
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 别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31.咨询 5.考5科 01.咨询工 1.工程咨询概论
工程师 程师 2.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
3.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4.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5.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2.考2科 01.咨询工 4.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程师 5.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五、全省考场统一设置在成都,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由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统一编排,各地人事部门打印核对发放。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进入考场,严禁将电子记事本、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六、《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试卷由主观题组成,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用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考试收费标准根据人考中心函〔2003〕79号和川价字费〔2000〕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缴纳考务费52元,各市、州按报名人数每人每科留存5元,其余经费上缴省人事厅考试中心用于上缴人事部和考务支出。
八、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的征订、考前培训工作由省工程咨询协会负责,有关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另文通知。
九、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人事、发展计划部门共同领导,各有侧重,各负其责,落实责任。在组织报名及考试的各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考条件、考务工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OO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