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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咨询工程师考试《政策与规划》章节讲义:第四章第四节

环球网校·2019-01-08 11:00:56浏览188 收藏37
摘要 咨询工程师教材是备考咨询工程师考试的重要参考资料,环球网校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19年咨询工程师考试《政策与规划》章节讲义:第四章第四节,希望对考生们备考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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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财税体制与财政政策

第四节 税收

一、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含义

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二)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三)税与费的区别

1、主体不同

2、特征不同

3、用途不同

【13真题】税与费是筹集财政收入的不同形式。关于费的说法,正确的是()。

A.收取主体是代表国家的税务机关

B.主要用于成本补偿的需要

C.收取后由国家预算统一安排使用

D.一般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

E.一经设立对全国具有统一效力

【答案】BD

(四)税收的职能作用

1.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组织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筹集财政收入稳定可靠。税收是世界各国政府组织财政收人的基本形式。目前,我国税收收入占国家财政收人的90%以上。

2.税收是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税收作为经济杠杆,通过增税与减免税等手段来影响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引导企业、个人的经济行为,对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影响,从而达到调控经济运行的目的。

3.税收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

税收作为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能够规范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不同的税种,在分配领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4.税收具有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

税收涉及社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个领域,能够综合反映国家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率。可以通过税收收人的增减及税源的变化,及时掌握宏观经济的发展变化趋势;可以在税收征管活动中了解微观经济状况,发现并纠正纳税人在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税收制度设计原则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建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规范公平、征管高效的税收制度。

我国税收制度设计遵循以下原则:

1、财政原则

2、公平原则

3、效率原则

4、适度原则

(六)不同视角的税收分类

1.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为标准,可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

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在世界各国税法理论中,多以各种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社会保险税等税种为直接税。

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

世界各国多以关税、消费税、销售税、货物税、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为间接税。

2.按税收的计算依据为标准,可分为从量税、从价税、价内税、价外税

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具有计算简便等优点。如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等。

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类税。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等税种。

价内税,是指税款在应税商品价格内,作为商品价格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税种。

价外税,是指税款不在商品价格之内,不作为商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

3.按是否有单独的课税对象、独立征收为标准,可分为正税、附加税

正税指与其他税种没有连带关系,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并按照规定税率独立征收的税。

附加税是指随某种税收按一定比例加征的税。

征收附加税或地方附加,要以正税为依据。如增值税、所得税等都是正税。

4.按税收的管理和使用权限为标准,可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

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或由地方政府征收后全部化解中央政府所有并支配使用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关税和消费税等。这类税一般收人较大,征收范围广泛。

地方税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和管理使用的一类税。这类税一般收人稳定,并与地方经济利益关系密切。

共享税是指税收的管理权和使用权属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拥有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和资源税等。

5.以管辖的对象为标准分类:国内税收、涉外税种

国内税收是对本国经济单位和公民个人征收的各税。

涉外税种是具有涉外关系的税收。

6.按税率的形式为标准分类:比例税、累进税、定额税

比例税是指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数额多少,均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种。

累进税是指随着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加而逐级提高税率的税种。包括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

定额税是指对每一单位的课税对象按固定税额征税的税种。

【12真题】19.根据我国税法,关于比例税率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它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计征的税率

B.它是指随征税对象数额或相对比例的增大而逐级提高税率的一种递增等级税率

C.它是指对每一单位的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

D.它适用于对价格稳定、质量等级和品种规格单一的大宗产品征税的税种

【答案】A

【13真题】根据我国税法,关于累进税率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它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计征的税率

B.它是指随征税对象数额或相对比例的增大而逐级提高税率的一种递增等级税率

C.它是指对每一单位的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

D.它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

【答案】B

31.根据我国税法,关于计税依据的说法,正确的是()。

A.指征税所依据的客观基础

B.指计算应纳税额所依据的标准

C.指征税所依据的标的物

D.指税收的最终出处

【答案】B

【解析】计税依据是指计算应纳税额所依据的标准,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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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优惠制度

《深改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税收制度的任务,包括

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

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

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

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

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完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一)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框架

我国现行税收,按其性质和作用分为六类。货物和劳务类、资源税类、所得税类、特定目的税类、财产和行为税类、关税类。

1、商品劳务税制度

货物和劳务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

【13真题】根据我国的税收分类,下列税种中,属于货物和劳务税类的有()

A.车船税

B.车辆购置税

C.资源税

D.增值税

E.消费税

【答案】DE

(1)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增值税已经成为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收人占全部税收的60%以上。增值税税收收人中75%为中央财政收人,25%为地方收入。

1)增值税类型

①消费型增值税——扣除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大部分国家实行。

②收入型增值税——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折旧部分,课税对象相当于国民收入。

③生产型增值税——不扣除外购固定资产价值,课税对象相当于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总和,是一种不彻底的增值税

【12真题】20.我国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转型是指()。

A.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

B.从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收入型增值税

C.从消费型增值税转变为生产型增值税

D.从收入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

【答案】A

【13真题】计税时允许纳税人从计税依据中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折旧部分的增值税类型是()。

A.消费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生产型增值税

D.支出型增值税

【答案】B

2)税率

一般纳税人

基本税率:17%

低税率:13%,粮油、石化能源、水电热气、农资

出口:0%

小规模纳税人:3%

营改增试点:

租赁有形动产等:17%,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11%,

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6%。

3)计算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税率

4)免征(七类)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②避孕药品和用具;③古旧图书;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⑥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⑦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消费税

1)征收范围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消费税共设置了14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

2)消费税税率

分别实行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25个征税项目中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

74.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我国消费税计税办法包括()。

A.全额累进

B.从价定率

C.从量定额

D.复合计税

E.超额累进

【答案】BCD

【解析】我国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从价定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从量定额=销售量×定额税率

【13真题】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时,实行从量定额办法的计算公式是()。

A.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B.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C.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D.应纳税额=销售数量*比例税率

【答案】B

3)纳税环节:

①生产环节

②进口环节

③零售环节

《深改决定》要求,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人征收范围。

2、资源税制度

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资源税

1)征税范围(七个税目)

原油、天然气、煤炭、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盐

2)税率

资源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方法征收。原油、天然气产品的资源税税率为销售额的5%〜10%。资源税其他税目因资源的种类、区位不同,税额标准为每吨0.3元到60元不等。

(2)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加)

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依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3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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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得税制度

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的一切企业和其他取得收人的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税率

一般为25%

特殊20%

3)应纳税所得额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不征税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收入。

不得计入折旧扣除的固资(七项)

准予扣除的长期摊销费用(四项)

4)应纳税额

5)税收优惠

①小型微利企业,20%

②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

③民族自治地方经省级批准可减免

④研发费用和安置人员支付的工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⑤创业投资,可抵扣

⑥确需加速折旧的,可采用加速折旧方法

⑦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产业政策的产品所得的收入

⑧企业购置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业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税额抵免

(2)个人所得税(不重要)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包括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11个应税项目)为对象征收。除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比照执行)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外,其余各项所得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

4、特定目的税类制度

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

(1)城市维护建设税,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区别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分别按7%(在市区)、5%(在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三档税率计算缴纳。

(2)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增值性收人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计税依据。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2)税率

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3)车辆购置税

对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税率为10%。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

(4)耕地占用税

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其税额标准在每平方米5〜50元之间。纳税人必须在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占用耕地之日起30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5)烟叶税

对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包括晾晒烟叶和烤烟叶)的单位,按照收购烟叶的金额征收,税率为20%。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

5.财产和行为税制度

财产和行为税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

(1)房产税

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余值或租金收人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房产税税率分为两类:

按照房产余值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但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按4%的征收率征收。

(2)车船税

以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为征税对象,向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征收。分为乘用车、商用车等六大税目。各税目的年税额标准在每辆36~5400元不等,或自重(净吨位)每吨3~60元之间,游艇为艇身长度每米600~2000元。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

(3)印花税

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税法规定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合同金额依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比例税率有1‰、0.5‰、0.3‰和0.05‰四档,权利、许可证等按件贴花5元。

(4)契税

以出让、转让、买卖、赠予、交换发生权属转移的土地、房屋为征税对象,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税率为3%~5%。

6、关税制度

关税是国家对进出本国过境或关境的应税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1)进口关税

我国进口税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

1)最惠国税率——WTO成员国、与我国签订相关贸易协定国家、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2)协定税率

3)特惠税率

4)普通税率

5)税配额税率

6)暂定税率

(2)特别关税

特别关税是因某种特定的目的而对进口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关税。包括

①反倾销税,是针对实行商品倾销的进口商品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②反补贴税,是对于直接或间接接受奖金或补贴的进口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3)关税计征方式

进出口货物关税,以从价计征、从量计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征收。

(二)税收优惠制度

1.税收优惠的基本原则

我国税收优惠的基本原则包括:促进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环境保护与节能,支持安全生产,统筹区域发展,促进公益事业和照顾弱势群体等,有效地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进一步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按照上述原则,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已将过去以区域优惠为主,调整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优惠格局。

2.具体的税收优惠方式

(1)减税,即依据税法规定减除纳税义务人一部分应纳税款。一般分为法定减税、特定减税和临时减税三种方式。

(2)免税,即对某些特殊纳税人免征某种(或某几种)税收的全部税款。一般分为法定免税、特定免税和临时免税三种方式。

(3)延期纳税,是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部分或全部税款的缴纳期限适当延长的一种特殊规定。

(4)出口退税,是指为了扩大出口贸易,增强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按国际惯例对企业已经出口的产品退还在出口前各环节缴纳的国内流转税(主要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款。

(5)再投资退税,即对特定的投资者将取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企业或新办企业时,退还已纳税款。

(6)即征即退,即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

(7)先征后返,即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

(8)税收抵免,即对纳税人来源于国内外的全部所得或财产课征所得税时,允许以其在国外缴纳的所得税或财产税税款抵免应纳税额。它是解决国际间所得或财产重复课税的一种通行做法。

(9)加计扣除,是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其他国家鼓励安置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的一种优惠政策。

(10)加速折旧,即按税法规定对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准予采取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提高折旧率的办法,加快折旧速度,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11)减计收入,是指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取得的收入按一定比例计减应税收入。

(12)投资抵免,是指对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创业投资的投资额和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抵免应纳税所得额。

(13)起征点,即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规定一定的数额。征税对象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税法对某些税种规定了起征点。确定起征点,主要是为了照顾经营规模小、收入少的纳税人而采取的税收优惠。

(14)免征额,即按一定标准从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扣除一定的数额,扣除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的部分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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