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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制造企业新建项目建设投资为850万元(发生在第一年末),全部形成固定资产。项目建设期一年,运营期5年,投产第一年负荷60%,其他年份均为100%。满负荷流动资金为100万元,投产第一年流动资金估算为70万元,计算期末将全部流动资金回收。
生产运营期内满负荷运营时,销售收入650万元,(对于制造业项目,可将营业收入记作销售收入),经营成本250万元,其中原材料和燃料动力200万元,以上均以不含税价格表示。投入和产出的增值税率均为17%,营业税金及附加按增值税的10%计算,企业所得税率25%。项目可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为50万元。折旧年限5年,不计残值,按年限平均法折旧。设定所得税前财务基准收益率12%,所得税后财务基准收益率10%。该项目运营期第三年的项目投资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为多少万元?
参考答案:
(1)先算折旧(融资前)
固定资产原值=850-50=800(万元)
年折旧额=800/5=160(万元)
(2)第三年的项目投资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销售收入650万元
现金流出:
1)流动资金增加额:0
2)经营成本:250万元
3)营业税金及附加。第一年销项税:650×60%×17%=66.3万元,进项税200×60%×17%=20.4万元
可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为50万,第一年抵扣66.3-20.4=45.9万元,第二年抵扣50-45.9=4.1万元,所以第三年不再进行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
第三年增值税:650×17%-200×17%=76.5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76.5×10%=7.7万元
4)调整所得税
息税前利润=销售收入=经营成本-折旧-营业税金及附加=650-250-160-7.7=232.3万元
调整所得税=息税前利润×所的税率=232.2×25%=58.075万元
项目投资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650-250-7.7-58.075=334.2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