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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咨询工程师《政策与规划》易考点:项目法人的设立

环球网校·2018-04-03 10:29:07浏览44 收藏8
摘要 2018年咨询工程师备考已经进入了关键时期,在这最后几十天的备考时间里,广大考生一定熟练掌握基础考点。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18年咨询工程师《政策与规划》易考点:项目法人的设立,跟小编一起来复习吧!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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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的设立

1.项目法入的设立形式

项目法人可按《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07年真题】根据《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项目法人的设立形式有( )。

A.有限责任公司

B.合伙制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国有独资公司

E.联营公司

答案:ACD

重点:项目法人设立的时间要求

新上项目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具体负责项目法人的筹建工作。项目法人筹备组应主要由项目的投资方派代表组成。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否则,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予审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并按有关规定确保资本金按时到位,同时及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05年真题】根据国家规定,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应在建设项目的阶段提出( )。

A.建议书

B.可行性研究

C.设计

D.招标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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