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中央银行资产
I、II
I、II、III、IV
III、IV
II、III
中央银行的资产业务包括:
①国外资产。国外资产包括外汇、货币黄金和其他国外资产。
②对政府债权。该科目是中央银行持有的政府发行的有价证券,主要是特别国债。
③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该科目是对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等存款性公司的再贷款余额、再贴现余额、常备贷款便利(SLF)、中期借贷便利(MLF)、抵押补充贷款(PSL)和逆回购余额。④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该科目是对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发放的金融稳定再贷款,目的是保证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⑤对非金融性部门债权。这主要是历史形成的、为支持“老少边穷”地区的经济开发等所发放的贷款。
⑥其他资产。其他资产是指中央银行其他业务形成的资产,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资产、投资、在途资金占用、暂付款项、待清理资产、待处理损失以及前述资产以外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