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使国家
II、III、IV
I、II、III
I、II、III、IV
I、IV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也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同时承担一定的金融服务职能,其职责包括: (1)发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8)经理国库; (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11)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1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