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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法规知识点】
单选题
证券公司的监督管理【法规知识点】
A
出具警示函
B
责令改正
C
责令公开说明
D
责令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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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B
解析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证券公司未指定专人向客户讲解有关业务规则和合同内容,并以书面方式向其揭示投资风险或未按照规定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或者未在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中载入规定的必备条款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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