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法规知识点】
甲无权向丙或丁追偿3万元
甲可以向乙追偿3万元
甲可以向丁追偿3万元
甲可以向丙追偿6万元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题目中合伙协议约定“平均承担”,那么甲可以向丙丁各追偿3万元。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