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违反《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采取( )等行政监管措施。 I.出具警示函 II.责令参加培训 III.责令定期报告 IV.监管谈话 V.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VI.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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